2015年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进行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主持学习并讲话指出,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都要制度化、程序化。
2016年2月23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抓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对敷衍塞责、拖延扯皮、屡推不动的,对重视不够、研究甚少、贯彻乏力的,要进行问责。
2015年1月30日,王岐山代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2015年工作重点时指出,要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报告提出,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中央对此三令五申,决不是言之不预、不教而诛。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尤其要突出问责。问责一个,警醒一片。要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把责任落实下去。
2016年1月7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王岐山分别主持召开部分省委书记和中央部委党组书记、省(区市)纪委书记、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及专家学者座谈会,就筹备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谋划好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王岐山再次指出,纪委要牢牢守住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管党治党要层层传导压力,用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