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刚走,双十二将至,你的购物车装满了吗?网上购物,足不出户,送货上门,便利多多。但网购“陷阱”无处不在,真假难辨,网络店铺商家知假售假,假冒注册商标,蒙眼赚大钱,还可能坐牢!
双节期间,上海闵行法院分管副院长李国泉亲自抓总、参与审判,集中宣判了三起“知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分别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案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至三年不等,罚金10万元至70万元不等,日前该三案均已生效。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起,被告人黄某伙同被告人张某,在本市闵行区经营A公司期间,从他人处购入假冒任天堂注册商标的游戏机手柄等配件,通过天猫网店以及淘宝网店对外销售牟利。截至案发,某公司销售假冒任天堂注册商标的游戏机手柄金额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
2022年2月24日,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至A公司进行搜查,现场查扣假冒任天堂注册商标的游戏机手柄333件(货值金额达人民币7.8万余元)。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被告人张某。同年3月4日,被告人黄某接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
经查,任天堂株式会社对Nintendo、Joy-con商标在游戏手柄的范围内享有商标专用权。经鉴定,上述被查扣NINTENDO SWITCH PRO手柄、JOY-CON PAD手柄均为假冒的相关游戏手柄。
法槌敲响时
上海闵行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A公司及被告人黄某、张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已销售金额达人民币11万余元,未销售金额达人民币7万余元,属有其他严重情节,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无独有偶,被告人程某也从他处购得假冒苹果牌耳机后,又购买假冒的苹果耳机包装盒,组装后在淘宝店加价出售;被告人王某则从深圳某市场购买华为等品牌手机翻新机、包装盒、充电器、耳机等配件,组装后通过淘宝店对外销售。
这两起案件中的被告人,不仅有销假行为,还进行了组装,该行为具有明显的加工、添附性质,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故上海闵行法院分别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对三案进行了集中宣判。
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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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知假售假”绝不可取,网上卖“高仿”,短期也许可能挣到钱,但终会受到法律制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侵犯的不仅是商标权利人的信誉,更是对正常社会经济秩序的破坏,情节严重的,还将涉嫌犯罪入狱。在此,提醒网店经营者千万别以“身”试“法”!切不可钻空子、赚快钱,否则会像这三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一样,“赔了夫人又折兵”哦!
如今,网购已成为人们生活的“新常态”,消费者稍有不慎,很可能在网购中遇到假货。双十二来临之际,特送给消费者“三要”锦囊,请收好:
一要慎重选择,理性购物,尽量选择正规、信誉高的网站和销售网店,看清网络店铺是否有品牌授权。
二要树立正确消费观,自觉抵制山寨、伪劣、高仿产品,若价格和商场、官方旗舰店铺差距较为悬殊,要提高警惕,不要贪图便宜而忽略了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三要提高维权意识,在网购商品后,发现商品为假冒伪劣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并注意查询网络店铺的联系电话和地址,同时保留相关购物证据,如网络聊天记录、交易凭证、商品介绍信息等,以备维权使用。